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鼓励和引导科技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科普视频创作,进一步丰富优质原创科普内容供给,努力将“科普四川”视频号打造成为面向大众、科学权威、影响广泛的专业科普新媒体平台和城乡群众信任喜爱的公益科普服务平台。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近期发布《2026 年“科普创作行动”——科普视频创作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填写申报文件。申报单位(个人)认真审读《申报指南》,结合项目要求和单位(个人)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填写《2026年“科普创作行动”——科普视频创作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并签章、签字。
(二)资料报送。由学校科技处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科协科普部。
(三)形式审查。由四川省科协对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后续环节。
(四)立项评审。四川省科协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案例项目展示、样片演示等方式,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个人)的创作水平和项目执行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排序。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五)经费划拨。申报项目立项获批后,有关申报单位(个人)与四川省科协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待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完成后,下达资助经费。
(六)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个人)按照项目实施协议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科普视频创作,推进科普视频传播工作。
(七)结项验收。项目实施单位(个人)按时提交视频作品且完成约定的全部指标任务后,可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四川省科协适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实施单位(个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项目截止日满,项目实施单位(个人)仍未完成约定考核指标的,应按项目实施协议约定,退回全部或部分资助经费。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要求。(1)申报单位(个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申报主体资质需符合《申报指南》中申报主体相关条款要求,按规定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及提交。
(二)版权机制。项目申报单位(个人)应确保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需按要求提交《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附件3)。作品版权归四川省科协所有。四川省科协或其授权的合作伙伴有权对作品进行改编和传播(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四川”视频号<微信、抖音、小红书、快手等>,“天府科技云”平台、“四川科协”官方微信号等)。
(三)激励措施。(1)签署项目实施协议后,按《申报指南》及协议约定拨付资助经费;(2)对作品质量高、传播效力好的科普视频,颁发荣誉证书;(3)通过“科普四川”视频号、 “天府科技云”等平台和四川省科普传播矩阵对优秀科普视频进行展播。
三、申报办法
(一)电子版资料提交
5 月11 日17:00 前,请申请人将《申报书》(附件2)及有关附件扫描合并成1 个PDF 文档(命名:科普视频创作项目+作品名+姓名)发送至简老师OA 邮箱。
(二)纸质版资料提交
同时,请申请人将《申报书》及有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刻光盘1 套,及《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附件3)一式1 份提交至科技处简老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简老师联系电话:19934309828
办公地点:厚德楼108 科技处
吉利学院科技处
2026 年4 月27 日